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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區自行車輸出業同業公會 第六屆第二次研發與專利委員會會議紀錄 一、時 間: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星期五)下午一時五十分至二時二十五分 二、地 點:財團法人自行車暨健康科技工業研究發展中心三樓會議室(台中市工業區37路17號) 三、主 席:鄭主任委員惠明 紀錄:高培哲 四、出席人員:高禩翔 張昇常 林宜賢 蔡明達 周丁才 陳俊雄 陳信憲(謝茂盛代) 廖學森(廖學金代) 許榮裕(鄭利堂代) 鐘長慶(邱志文代) 五、請假人員:曾崧柱 許桂松 陳朝穎 林文華 楊佳瑜 李政祐 郭中村 六、列席人員:顏嘉良 七、主席致詞:略 八、報告事項: 1.交通部於97.04.15以交路字第0970085026號令發布施行「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對相關的規範及所用之名詞皆有名確的釋義;同時財團法人自行車暨健康科技工業研究發展中心並受交通部委託為審驗機構。 2.目前有許多廠商要求自行車零件廠商必須符合歐盟ROHS(EU2002/95/EC),歐盟禁用PFOS指令(EU2002/95/EC),加州65號條款等有毒物質禁用法令。尤其目前歐盟PFOS禁用之指令將於2008年6月27日生效。針對替代製程為會員廠商共同之需求;將請自行車研發中心協助了解替代材料及製程與提供取得歐盟方面最新資料後,再傳達與各會員知悉。 九、提理監事會討論: 第一案 提案單位:公會 案由:請建議2009~2011年公會創新活動的評審委員及指定代理人名單。 說明:1.擬推薦19家會員廠商名單。 2.會員廠商名單經理監事會議通過後,各推薦人選再於下次會議中提案討論。 決議:1.主任委員擬委由自行車研發中心廖總經理本彰續任。 2.建議推薦之會員廠商為—巨大機械、美利達工業、愛地雅工業、菲力、永祺車業、聯程工業、常昌、盛傑、松野、卜威、達建、港商帝熙、達生、速聯、港商曄欣、桂盟、鋐光、信隆。 3.提理監事聯席會議討論通過後執行之。
十、臨時動議:無 十一、散會(下午二時二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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