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政府頃公告我國及中國大陸「自行車及機車用鋼絲及帶帽鋼絲」反傾銷落日複查申請期限相關訊息

                                                         整理◎范雪琴

阿根廷政府頃公告我國及中國大陸「自行車及機車用鋼絲及帶帽鋼絲」反傾銷落日複查申請期限,敬請 相關廠商卓參。

一、依據駐阿根廷代表處經濟組本(94)726貿阿字第094000127
函及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本(94)81貿多字第09470121540函辦理。

二、    說明:
1.
旨揭反傾銷案係自2001723開始實施,阿國業者如欲申請
 
進行落日複查,需於200510月前提出。
2.
阿根廷政府公報2005715公告經濟暨生產部對外貿易政策
 
暨貿易管理總司第10/2005號決議,依據2004325經濟暨
 
生產部工、商暨中小企業總署公佈之第65/2004號決議,阿國政府
 
應公佈即將到期日期9個月前向政府提出展延、更改或廢除該等措
 
施之落日複查申請(如附件表1)

附件表1 未來9個月內即將屆滿效期之反傾銷措施清單

決議號

政府公報公布日期

落日複查申請期限(即反傾銷措施結束之9個月前)

產品

進口來源

經濟部第

159

02/03/2001

20056

捲盤狀冷軋之鐵或非合金鋼扁軋製品

蘇俄

經濟部第

159

02/03/2001

20056

捲盤狀冷軋之鐵或非合金鋼扁軋製品

巴西

經濟部第

279

27/05/2003

20058

腳踏車用新橡膠氣胎

印度

經濟部第

161

01/06/2001

20059

醋酸染色梭織物

韓國

經濟部第

301

23/07/2001

200510

自行車及機車用鋼絲及帶帽鋼絲

中國大陸

經濟部第

301

23/07/2001

200510

自行車及機車用鋼絲及帶帽鋼絲

台灣

經濟部第

317

30/07/2001

200510

農業機鋼盤

西班牙

經濟部第

466

20/07/2004

200510

螺旋鑽頭

巴西

經濟部第

626

29/10/2001

20061

保溫瓶

中國大陸

 

(資料來源: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駐阿根廷代表處經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