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墨西哥之自行車及零件之反傾銷調查案

禾同國際法律事務所提供

關於  貴會詢問之墨西哥當局目前是否就源自台灣及大陸之自行車及零件採行反傾銷措施,經本所洽詢墨西哥律師及查詢墨西哥通知WTO其至20051231日止仍採行之反傾銷措施後,回覆如下:

一、台灣部分:

墨西哥經濟部目前並未就台灣之自行車或零件採行反傾銷措施。

二、中國大陸部分:

墨西哥經濟部於19949月開始對中國進口之自行車,以及自行車輪胎和內胎分別課徵144%279%之反傾銷稅。

就自行車輪胎和內胎,此部分之反傾銷稅已於2004914日停止課徵,此係因於進行本案落日複查前,並無墨西哥製造商向墨西哥經濟部表示有需要繼續此部分措施,故就自行車輪胎和內胎目前已無反傾銷稅之課徵。

    就自行車而言,如本所於2004917日之傳真函告知,墨西哥當局於20049月針對中國大陸       自行車進行落日複查;此案墨西哥當局已於200591日作出終裁,決定繼續反傾銷稅之課徵
    (即將自2004923日起算,再繼續課徵五年之反傾銷稅),反傾銷稅率維持為144%